ERP实施低成功率重要因素
导致ERP实施低成功率的因素很多,一般涉及到的主体有企业自身、咨询公司、软件提供商、软件实施企业,任何一方的经验薄弱都会影响ERP实施成功率,在种种原因中,招标中的“权钱交易”是危害最严重,毒害最深的。
事实上,如今,招投标中的腐败暗流和权钱交易已经成为IT界一个公开的秘密,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。
优者不胜 劣者不汰
优胜劣汰,是自然环境中永恒不变的规律,在正常的商业环境中,也应是一个不变的法则。不过,在ERP市场中却流传着一句相反的说法—优者不胜,劣者不汰。一个业内人士感慨道:“从媒体上看到招标消息才去竞标,除非招标会本身极其公正,而实力又明显高于竞争对手,否则中标的可能性极小,因为前期的商务关系更重要。”由此导致了信息化市场的重心不在技术、产品、服务,而在厚黑之道和关系学。
据悉,在招标会上,一旦“搞定”了某位评委,不仅能知道标底是多少,客户有多少预算,而且还有人根据需求指导修改标书。更可怕的是,个别评委甚至把其他厂商的标书透漏给自己所倾向的厂商,让其参照修改标书。在某市社保项目的招标中,某软件公司原以为胜券在握,因为不论技术水平还是实施经验都明显高于竞争对手,但在招标会上,突然发现竞争对手的解决方案与自己的解决方案惊人的相似,只不过报价稍低一些,最后的结果当然是竞争对手中了标。这种现象也可称之为“假招标”,其实,这个项目给谁,通过关系或某种交易,内部已经决定,不过做出一个公开透明的样子而已。
一个很有知名度的厂商,时常看到自己败在一些莫名其妙,甚至算不上对手的对手手里,只能是一声叹息。
既然商务关系的作用大过厂商的产品和服务,软件公司又怎肯将资金投向技术和服务呢?由此导致的是厂商不学无术,不能创新,大家都在靠关系签单,靠政治签单,软件产业何以发展呢?
滋生腐败的温床
如果说厂商是“腐败”的受害者之一,那么厂商之间的“关系”竞争就是导致腐败的温床。为了拿到单子,不论客户提什么要求,都满口答应,佣金和回扣自不必说,没出过国的还要为其安排“出国考察”……
按照行规,厂商拿到一个项目,可以先得到30%左右的预付款,到项目验收阶段,再拿到大约50%的款项,在系统运行正常后(3~6个月,最长可达12个月),结算20%左右的尾款。对于尾款,不少IT厂商的期望已不高,而且事前做预算时就已排除在外,一般会做回扣、红包之用。
不仅如此,还有公司利用企业对新技术的神往,搞“说客加金钱”战略,把明知不成熟的系统甚至或已经多次失败的系统继续向企业推荐,甚至出现买通文人造势炒做的“一盘棋”战略,进行“失败”轮回和失败复制。
曾有人提出,企业信息化应该走上法制的轨道,做到有法可依。但是法律法规不可能事无巨细,缺乏明细法则,以致于到执行时就大大走样;二是相关人员多采用暗示手法,通常也不会让企业或厂商抓住把柄。
软件产业要发展,就不能再容忍这种现象的蔓延,不能再听任新技术后面的黑洞和暗流逍遥法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