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管理追求的目标:解决好合同处置效率与风险控制的平衡
01.本文的观点基础
当我们面对一个管理对象时,要从系统大局上理解它的意义所在、枢机所在,才能真正管理好这个业务对象。合同管理如此,其它管理也不例外。简单复制标杆企业的管理方式,并不一定适合自己,本文观点也不例外。
内部控制的目的,并不是为了添加很多无谓的控制,而是保留或设计有效、有价值的控制;风险产生于场景,应对措施必须回归场景,当措施能够发挥控制风险作用时,通过机制建设加以固化,回归管理,关闭对应风险,其实质就是管理提升。
回归企业的本质,企业的好坏,对外显示的是价值增长(经济、社会),对内表现的是运营效率提升。不管企业中的哪类管理,衡量的标准只有两条:是否服务于企业价值增长,是否有利于有效效率的提升。合同管理是贯通商业、供应链、业务管理、风控的载体,更不能脱离企业的追求目标。
02.合同管理的追求目标
大规模企业,由于从事的业务特质存在差异,其公司间的产业链关系、企业的商业模式、内部供应链运作模式存在差异,造就了企业合同场景、内容的差异,客观上存在不同处理方式的诉求。合同规范
对企业来讲,合同管理不可或缺,但如何管理合同的方式,则与企业的业务性质、商业模式、合同风险偏好度、管理基础能力息息相关。
对合同管理业务而言,合同管理的核心矛盾在于两点:
一是要处理好合同信用风险掌控的问题;
二是通过合理的监督机制,处理好合同处理的工作效率问题。
二者的均衡,实现合同管理产出效能最大化,是合同管理的崇尚最终目标。
无法否认,过度的掌控必然带来营运工作效率的降低,忽视掌控的放任,则会直面更大、更多的信用风险机会,也会带来工作效率的降低。保持必要、有效率的外部掌控为条件,结合企业商业性环境,尽可能减少无谓的掌控,提高合同处理工作效率,是合同管理能力实现提高的核心关键。
现实中,两大核心矛盾不同组合而整体表现出的现象,我们称为合同管理4大状况(见下图)
第一种,指企业合同管理职能缺失,是显性的问题状况。
第二种,指过度掌控而牺牲工作效率的状况。在企业中,有时候反而被认为管理精细化,或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高。
第三种,指内控结构设计缺失,无信用风险意识的合同处理状况。有时候被认为管理工作效率很高,但实际上等于没有管。
第四种,合同规范是比较合理的管理状态,属于具有代表性的典范反映。
03.合同管理问题诊断
研究问题,应基于系统框架下找到问题的根因,对症下药,从而化解问题,而并非单纯的直线式问题表象化解思维。
4种状况,是基于企业合同管理框架下的4种反映,化解了第二、三种,第一种自然不再存在。
合同管理来源于合同的现实存在,而合同造成是多场景的,勿分场景而采取同一管理形式和程序,是造成第二、第三种状况的根因。
企业合同,往往起源于商业性活动(销售或采购),其内容涉及产品、价格、交货周期、付款形式与比例、验收标准、换退货、技术支持、售后服务、法律条款等诸多内容;合同内容的生成,往往是甲、乙方谈判或博弈的结果;合同,很大程度是物流配送运作的输入,在合同执行中,不同合同涉及不同功能组织的履职、运转与监控。
合同管理,往往整体表现为企业后台的一项管理职能。合同内容涉及的多要素特性,决定了合同管理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、承责能力、信用风险掌控能力等等,都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归一化掌控。因此,合同管理实际是基于系统框架下的一项管理支持类业务,而并非专业管理业务。
系统框架下的企业合同管理,一般会经历四个阶段合同规范:
第一阶段:合同起草后,经过合同管理人员审核,履行审批程序后生效,这种模式常见于小型企业。
当企业具有一定规模,企业合同类型越来越多、合同规模越来越大的时候,这一模式,就会呈现第三种状况——无信用风险掌控,有合同处理工作效率。
第二阶段:合同管理部门结合企业营运结构布局,找到合同中各要素相关联的信用风险OWER组织,结合合同要素的信用风险属性、信用风险OWER组织职能,提出掌控清单和协同要求,实现责权统一;通过归零化结构设计合同管理监督机制,理出合同管理业务流的运筹逻辑布局,实现多要素信用风险掌控责任分解,这一阶段,执行的是统一的合同掌控流程,整体表现的是掌控的多元化执行,呈现的是第二种状况——掌控过度,合同处理工作效率低下。
第三阶段:以崇尚信用风险掌控与处理工作效率的均衡为导向,通过合同细分,建立不同场景的针对性掌控流程;提高合同管理的标准化程度,在总体信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,减少外部掌控点。这一阶段,执行的是不同场景的合同处理流程,整体表现的是合同的精细化管理,困惑的是掌控执行的不确定性,呈现的是第四种状况——掌控与工作效率的均衡,但仅仅是初期阶段。
第四阶段:合同规范借助IT手段,从合同管理维度,实施合同处理与执行的过程跟踪,并通过信用风险度量工具,提高合同的信用风险监视与预警能力。这一阶段,整体表现的是合同的全方位管理与信用风险监视,呈现的是第四阶段——合同管理的协同。
需要注意的是:这一阶段,容易出现合同信用风险监督的职责漂移,需予以注意。譬如,销售合同执行(涉及投产)的信用风险监督责任部门是计划部门,采购合同执行的责任部门是采购部门,信用风险监督责任在物流配送管理或计划部门,可能被逐步默认为风险控制部门,或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,这是职责漂移效应。
04.提高合同管理的具体举措
包括三个方面:
1.实施合同分层管理
系统管理思维,需要全面审视企业的营运逻辑,特别是合同生成频率、数量最高的物流配送全流程域(从客户订单到交付),着眼于最紧迫、信用风险度最高的重点合同,实现局部突破。
对企业来讲,发生频率最高的合同场景,来源于物料采购和产品销售。
对于固定且交易频度较高的单一客户或供应商,可以实施合同的分层管理,化解一交易、一合同、一流程的低工作效率被动局面。可以通过年度签订主协议、价格变动签订动态价格协议、逐一签订订单协议的三层管理模式,针对不同层次的具体内容设定掌控流程,留存有效率的信用风险掌控与审批环节,对特定协议或合同,会大幅缩减无关的外部掌控点,大幅降低不必要的重复审核内容范围,提高合同处理工作效率。合同规范
2.实施合同分类管理
企业合同中,存在若干不同内容、不同属性的甲、乙方合同。这些合同造成于不同的交易场景,每类合同的信用风险结构、信用风险程度并不一样,根据企业的信用风险承受度进行分类,制定不同场景下的合同信用风险掌控与审批程序,提高信用风险掌控与责任机构、合同管理的精准对接。
合同的分类管理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管理、信用风险识别的此基础上,通过明确、清晰的信用风险掌控矩阵,提高关键掌控点的执行有效率性,同时,减少了与具体合同无关的掌控环节,提高了合同的处理工作效率。
3.加强重大信用风险合同的掌控力度
对合同实施分类管理,减少不必要的掌控举措,并不意味着降低了信用风险管控的力度。合同管理部门要强调不同合同类别中的信用风险阈值,通过合同规模等维度增强信用风险掌控力度,降低信用风险的可能性。
加强对特殊合同的掌控力度,如重大变更合同、退换货合同等,这些合同可能造成企业正常营运的波动,甚至造成较高的信用风险损失,需要通过评审等外部掌控形式,提高信用风险应付力度。
4.实施合同功能模块的标准化工程建设
企业合同中,有许多合同规范惯例化的附件协议,如保密协议、技术支持协议、售后服务协议、环保协议、合规协议等等,企业可以通过模块化工程建设,提高合同标准化程度。
直接引用标准化模块的合同,不再对相关附件内容进行掌控审查,从而降低了合同审核、审批的复杂度,同时也通过此基础工程建设,优化了外部掌控结构,提高了合同的规范性、合规性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。
05.问题的诠释
合同的分层、分类管理和相对独立的模块标准化工程建设,不同场景的合同掌控流程工程建设,会不会造成管理的复杂度提高问题呢?
不会。正如成本掌控与品质掌控一样,合同的信用风险掌控与处理工作效率的匹配,也是通过结构设计和贯彻实现的。短时间工作量的增加,推动合同管理精准化对接,在一定时间内,可能会增加管理的适应度,但随着逐步磨合,管理工作效率、规范性将逐步释放,特别是IT的实现,将助推合同管理效能,以及信用风险监视、预警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高。
一个阶段管理工程建设的付出,是为的是实现长期的单纯化管理奠定此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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