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应商管理流程(供应链管理流程的五个步骤)
分销商管理
1目的:
通过对分销商的规范化管理,强化物流配送,进而更快的保证供给,满足用户生产,与此同时降低采购生产成本
2覆盖范围:
新分销商的开发和大部份分销商的日常管理
3职责:
3.1采购部/科负责分销商的开发与管理
3.2 工程部,质量科/部、生产科负责分销商样本证实和产品品质标准的制订
3.3采购、技术、质量、生产部共同组成分销商评审小组,负责分销商的审查
3.4总经理最后下定决心分销商的审核
4定义:无
5作业内容:
5.1分销商的开发申请
子公司采购员根据产品需求及现有供方情况提出分销商开发申请(《分销商开发申请表》),采购部长审查,子公司总批准后开始执行开发流程。
5.2寻找意向分销商
5.2.1采购可以通过网络、黄页、客户指定或介绍等收集所需求的分销商信息。
5.2.2依搜集之分销商信息,经筛选初步证实,要求其填写《分销商资质调查表》,以获取分销商详细的联络方式及公司性质、经营覆盖范围、生产能力、合法资格证明等,作为候选分销商。
5.3选择分销商(产品和服务提供商,包括原材料厂商、委外加工商、服务提供商)
5.3.1具有公司(工厂)营业登记。
5.3.2产品品质﹑价格﹑交期,产能及服务等条件良好。
5.3.3财务健全及商誉良好。
5.分销商管理3.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保认证(ISO14001或OHSAS18001)的分销商可优先选择。汽车件的主材料需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。
5.3.5不符合上述部份条件但能配合公司特殊需求者。
5.3.6客户指定之分销商。
5.3.7产品主要材料分销商必须提供环保检验合格报告,若分销商无法提供,可委托我司完成,费用由供方承担。
5.4分销商评审
5.4.1分销商评审类型
A类:对生产所需之主要原物料、外购成品及委外加工厂商,需进行现场评审。
B类:模治具零件加工及包裝辅助性物料等厂商可免现场评审,但要书面评审。
C类:国际品牌并在商业界有较好商誉(包括产品的贸易代理商)、客户指定分销商和仪器校正厂商可免评审。
D类:与产品无直接关联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商,采购部备案后可直接执行采购工作。
5.4.2分销商评鉴方式
5.4.2.1 A类分销商根据需要可对其进行现场评审,并填写《分销商评审表》。
5.4.2.2B类分销商只对其作书面评审,并填写《分销商评审表》。
5.4.3合格分销商的评审及样本的证实:
5.4.3.1采购须要求分销商提供相关资料。(营业执照、体系认证证书等)
5.分销商管理4.3.2由采购召集职责部门对A类分销商进行现场评审,并将结果记录于《分销商评审表》,与此同时各部门对评鉴结果进行评分,现场评审分数在75分(含)以上者被视为评鉴合格,分数高于60份低于75分被视为需要复审的分销商,整改后再评鉴,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评鉴不合格。经职责部门全部评为合格后,由采购整理并汇总呈最高主管审核。
5.4.3.3评鉴合格后,将分销商录于《合格供方名录》,经技术、质量会签,最高主管审查,并签订供货合同。
5.4.3.4评鉴分数在60-75分之间时,由采购通知分销商限期一个月之内改善,提供改善证明资料后,申请重新评审。再次评审后仍不合格,则取消资格,且一年之内不得对该供货商进行评审。
5.4.3.5评审分数低于60分时,此分销商为不合格分销商,不能纳入《合格供方名录》
5.4.4与产品无直接关联性质无需承认及评鉴之辅助材料商,由采购列入《合格供方名录》
5.4.5需求部门对需采购材料提供材料规格要求,采购通知选定之合格分销商制作样本,并填写《物料试用/代用申请表》
5.4.5.1《物料试用/代用申请表》通过后,则可正常采购。
5.4.5.2若样本证实不合格,则由供货商重新送样,直至样本合格为止。
5.分销商管理4.5.3物料属辅助材料,且对产品无直接产品品质影响的材料。以最后试用情况予以验收:
5.4.5.4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安全要求的产品材料,需要求供给方对其材料出示相关证明文件,证明其满足用户适用的要求。化工类物料需供方提供盖公章的MSDS说明书。
5.5定期考核
5.5.1 统计考核
a.采购科在每年1月份编制当年的《分销商定期评审计划表》并根据计划时间要求组织考评每季度考核物料分销商产品品质、交期、服务、价格等统计成《分销商绩效考核表》。
b.质量科、财务科、工程部等为协办,负责每季度考核供货商交货产品品质、价格状况、技术情况等
c.对于一般劳保用品、消耗品、生产辅助材料及模治具零件不需要考核。
d.当季度交货未达二批不需考核其质量得分,年度未交货者,不予以重新考核,保留上次考核资格。
e.当分销商出现交货产品品质方面重大不符合时,由质量部提出,采购对此分销商重新按5.4.3要求进行资格评估。
f.生产主要原材料分销商考核具体方式:
评价一级指标
评价二级指标
指标定义
权重分数
产产品品质量水平
(30分)
质量合格率
合格采购批数/采购总批数*100%
15
退货率
退货次数/采购总批数*100%
10
质量保证体系水平
检测能力,体系认证和产品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分销商管理
5
交货能力(25分)
交货的准时率
准时到货批次/采购总批数*100%
15
按时交货量率
期内实际交货量/期内应交货量*100%
10
价格水平(12分)
市场最低价格比率(优惠程度)
供货价格/市场最低价格*100%
5
平均价格比率(价格稳定性)
供货价格/市场平均价格*100%
5
付款方式
付款急缓程度是否有利我方
2
研发能力(10分)
工艺技术及产品设计能力
核心技术在工艺设计,产品设计方面的实际应用与创新能力(所提供产品表现出的技术研发能力)
10
配套服务能力
(15分)
售后服务能力
是否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,售后服务满意度程度
5
配送能力
配送硬件、配送效率、配送任务完成情况
2
信用度
期内失信次数/期内合作总次数*100%
3
问题处理能力
处理问题的速度、能力与灵活性,
5
人员配置状况(4分)
整体员工素质
合作过程中员工的整体素质表现
4
合作贡献(4分)
供货量或者供货额贡献
供货量或供货额/总体供货额*100%
2
额外供货任务承兑
是否承担额外的供货任务
2
其它经营管理
综合管理能力
为供货/合作服务提供支撑的综合管理能力
合计
100
5.5.2评估结果判定:
等 级
得 分
奖 惩 措 施
A优
85以上分
1.酌情增加订购量;
2.享受优先承制(办)本厂原物料的资格。分销商管理
B良好
70-85分
不予奖惩。
C一般
60-70分
1.减少供货份额或暂停采购,
2.全面的辅导与支持该类分销商,针对某些较严重问题要给予警告
D差
60分以下
1.应付货款月结周期延长;
2.如两次连续评为D级,由采购正式行文通知改善,限期内未见改善的.取消供货商资格.
5分销商稽核计划管理:
5.5.2如出现以下情况,可不进行分销商现场评审,但须进行文件评审或默认评审通过。
1、海外分销商;
2、客户指定分销商;
3、分销商是贸易公司;
4、其它分销商(不定期供货的分销商)。
5.6分销商变更管理:
5.6.1分销商在送样至本公司质量部承认后,不得随意进行任何变更,分销商在环境管理物质系统执行中的有环境管理物质事项变更,均须向本公司提交《变更申请表》,变更事项包括:分销商管理
A.环境管理物质系统的变更,如新标准或规定的引入及组织或负责人改变。
B.生产地点、生产方法、检查方法、生产设备的变更。
C.材料构成部分:
1)分销商的变更
2)原材料规格的变更
3)辅助原材料
5.6.2分销商在执行管理变更作业前,需由分销商提交《变更申请表》。如涉及到材质的变化分销商需重新送样。
5.6.3.大部份变更需得到质量部主管以上人员会签,且经最高主管批准同意之后方可进行。
5.7分销商监视
本公司对分销商的绩效进行监控,包括以下指标:
a.交货产品的质量;
b.由于分销商质量不良而造成的客户抱怨及售后市场退货;
c.交期达成率(包含超额运费);
d.和制程当中的质量状况的监控。
6相关文件:
《采购管理控制流程》
7相关表单
《分销商开发申请表》
《分销商资质调查表》
《分销商评审表》
《合格供方名录》
《物料试用/代用申请表》
《分销商绩效考核表》
《分销商年度评审计划表》
《分销商定期评审计划表》
《变更申请表》
8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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